为贯彻落实后勤处“服务师生,做好保障”的服务宗旨,本着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加规范、高效的维修服务,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日常维修
(一)报修
1. 日常维修范围包括水、电、木、泥、门窗、家具、桌椅等。按照实际报修项目选择填写普通报修单或资产类报修单。电子类资产不属于后勤处维修范围,需联系信息技术科报修。
2.餐厅、商铺、洗浴、洗衣机等外包单位的设施不在学校维修范围内,由各承包商自行维修。(洗浴、直饮水、洗衣机请通过设备APP自行报修)
3.教学楼、办公楼、公寓及其他场馆内基础设施和学校配备物品由该楼管理单位或物品使用人负责日常检查,发现问题由该楼管理单位或物品使用人到各楼值班室填写报修单、学生事务综合服务大厅报修到事务科23号教学楼108室按程序报修,后勤处接到报修单后安排工人维修。
4.报修人应按照报修单要求如实填写报修内容及报修人信息,避免出现报修单填写不规范而无法进行维修的情况。
5. 公寓楼管员每天上午8点将报修单送至23号教学楼事务科报修盒内,教学楼、办公楼等其他场馆由教务科及信息技术科每天下午2点将报修单送至23号教学楼事务科报修盒内,维修工见单后开始维修。不接受口头、打电话、发消息等报修单以外任何形式的报修。
6.后勤处维修班全年24小时有人值班,如遇停水、停电等紧急情况可在各楼值班室查看维修工值班表联系相应值班人员解决,事后补单。
7. 经维修工鉴定,属人为损坏的,需先赔偿后维修,赔偿费参照商品入库价收取。人为恶意破坏,除必须交纳赔偿费外,还将依据相关制度对人为破坏责任人进行惩处;无法找到人为破坏责任人的,由相关部门承担责任,情况恶劣的,报校领导裁决处理。
8.防水维修、墙面掉皮维修、外墙瓷砖维修等,属委外维修范围,列入暑假维修改造项目。
(二)维修
1.严格执行日常维修见单作业,最大程度的减少人情维修,影响学校局部或者整体运行的水电等紧急维修要及时处理。
2. 维修和操作过程要注意个人及他人人身安全,不可马虎逞强。
3. 维修工应本着节约原则,修旧利废。
4. 当日接单,当日完成维修;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完成或需委外维修的项目,需向报修人反馈并做好登记,按时返修。严禁以不能修、没办法等简单语言敷衍了事,对于不能判定的情况可联系维修班长、事务科长到现场进行确认。
5. 维修班长负责落实复杂维修鉴别及每天下班前汇报,最大限度的减少维修投诉。并确认是否需要委外维修,如需委外维修的及时申购委外维修。
6. 维修时应尽量不动用维修房间内的桌凳及房间内的个人物品,在完成维修工作后,对维修区域进行简单的卫生打扫和物品归位。禁止在维修房间内抽烟。
7. 在日常维修、抢修任务没有完成的情况下未经批准不得离开。工作期间(含夜间值班)禁止酗酒、睡觉、打牌、私自外出等违规行为。
8. 维修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物占为己有,不得向报修人私自收费。一经发现,退还钱物,并按人事制度处理。
9. 新聘人员到岗后配发维修工具,由个人负责保管,因工作而损坏者可以旧换新,离职时将所领取工具交回事务科,丢失原价赔偿。
10. 维修工须按照排班进行夜间值班,处理水电维修等突发维修情况,值班期间不得脱岗。正常上班、值班期间要保持手机畅通。
二、质保期内维修
1.按施工合同要求,所有建筑、维修改造和设备安装工程竣工后均有质保期,质保期内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
2.施工单位负责人接到后勤处维修通知后,在兰考县范围内(包括县以下乡镇)施工单位保证1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兰考县外施工单位保证48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特殊情况根据双方协商时间执行,维修完毕由学校相关部门及后勤处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离开。
3.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生活秩序的故障,如校园消防、生活给水主管道爆裂或跑冒滴漏现象,校园雨污水主管道严重堵塞,校园高低压设备故障、电力电缆短路、烧毁、大面积停电、污水泵站设备故障不工作、二次加压泵站设备故障不工作等维修项目,施工单位接到后勤处的维修通知后必须在6个小时内赶到现场维修。
4.为保证学校的安全稳定,对接到后勤处维修通知未能按时到达现场的施工单位、接到后勤处的维修通知在同一个维修点维修两次仍不能修好、接到后勤处通知维修不能及时完成的施工单位,后勤处有权将维修工作发包外修,所产生一切维修费用由责任施工单位承担,从质保金内扣除,费用按学校发包外修实际支付费用标准执行。
5.维修通知方式:后勤处电话联系施工单位,并将维修通知单以电子邮件或扫描件方式发送给各施工单位负责人。邮件或扫描件发送成功开始计时。
6.维修方式:施工单位到校后,到后勤处办理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手续,维修完成后,经学校相关部门和后勤处验收合格后在通知单上签字确认,一份交施工单位,一份由后勤处存档,方可证明维修完成。
三、本规定由后勤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美高梅mgm1888网站后勤处
2023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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